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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“带娃”,“入托”不再愁

作者: 来源: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: 2025-12-26 09:47

□王维合

“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,托育服务关乎万千家庭幸福与国家未来。12月22日,托育服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(本报12月24日8版刊发),标志着托育服务将入法。这一举措精准回应一直困扰千万家庭的“入托难、入托贵、不放心”的民生痛点,通过制度保障减轻养育压力,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,彰显国家呵护“小不点”成长的决心。

草案厘清了托育服务的公共属性,确立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的定位,创新性提出将普惠托育服务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,为破解普惠资源短缺、分布不均等问题提供法理支撑,推动建立财政长效保障机制,让更多家庭享受到价格合理、便捷可及的托育服务。

针对托育服务供需失衡、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,草案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将托育发展纳入规划、保障经费,鼓励用人单位、产业园区等多元主体参与办托,优化城乡设施布局。“政府兜底+社会参与”的模式兼顾各地发展差异,能有效激发社会活力,满足不同家庭的就近托育需求。

草案将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贯穿全文,建立全流程监管体系:实行托育机构准入许可制,严把入口关;建立托育师资格考试与注册制度,划定违法犯罪记录从业“黑名单”;要求机构安装监控、公示信息,实施定期质量评估与公开机制,以刚性约束规范行业发展,增强家长送托信心。

托育立法看似关乎“小不点”,实则牵动大民生、关联人口发展大战略,是我国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完善的重要里程碑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,后续需细化配套措施、强化执法监督,让法治精神融入托育服务各环节,切实守护每一位婴幼儿的成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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